发布日期:2023-09-11 15:37 浏览次数:
除了重力之外,电磁力几乎是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所有核尺度以上现象的原因。因此,电磁兼容性 (EMC) 指令 2014/30/EU 规范了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确保设备的自由移动,并在国内市场上创建可接受的电磁环境,要求统一且可接受的保护水平。
电磁力是已知的四种基本力之一。其他基本力是:强核力,它结合夸克形成核子,并结合核子形成原子核;弱核力,它导致某些形式的放射性衰变和引力。所有其他力(即摩擦力)最终都可以通过粒子上的电磁力及其运动产生的动量来解释。
除了重力之外,电磁力几乎是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所有核尺度以上现象的原因。因此,电磁兼容性 (EMC) 指令 2014/30/EU 规范了设备的电磁兼容性,确保设备的自由移动,并在国内市场上创建可接受的电磁环境,要求统一且可接受的保护水平。设备必须采用最新技术设计和制造,并满足以下条件:
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得超过无线电和电信设备或其他设备无法按预期运行的水平。
设备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抗电磁干扰能力,使其能够在其预期用途中预期使用,从而使其能够在不会对其预期用途造成不可接受的退化的情况下运行。
固定装置的安装必须采用良好的工程实践,并尊重有关其组件的预期用途的信息,以满足保护要求。这些良好的工程实践必须记录在案,并且只要固定装置正在运行,这些文件就必须由相关国家当局负责检查的人员持有。
技术文件必须能够根据基本要求对设备进行合格评定。技术文件必须涵盖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特别包含以下内容:
设备的一般描述,
全部或部分遵守统一标准(如有)的证据,
如果制造商未采用统一标准或仅部分采用统一标准,则为满足指令的基本要求而采取的步骤的描述和解释,包括电磁兼容性评估的描述、设计计算的结果、检查进行的情况、测试报告等
公告机构根据制造商的要求提供的声明。